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996年) 十二、 在供货人有迟延交货或交付的租赁物质量、数量存在问题以及其他违反供货合同约定的行为时,对其进行索赔应区别不同情形予以处理: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1996年) (二) 十二、 在供货人有迟延交货或交付的租赁物质量、数量存在问题以及其他违反供货合同约定的行为时,对其进行索赔应区别不同情形予以处理: (二) 在供货合同和租赁合同中均约定转让索赔权的,应由承租人直接向供货人索赔。 (一)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