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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年) 当事人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联营合同,但技术入股人不参与联营体的经营管理,并且以保底条款形式约定联营体或者联营对方支付其技术价款或者使用费的,视为技术转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