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八、 关于破产债权 第五十五条 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以上第(五)项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 八、 关于破产债权 第五十五条 下列债权属于破产债权: 以上第(五)项债权以实际损失为计算原则。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定金不再适用定金罚则。 (十二)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