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 第八条 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 本条所规定的原任职法院,包括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曾任职的所有法院。 第八条 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本条所规定的原任职法院,包括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曾任职的所有法院。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