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1990年) 七、 关于联营合同解除后的财产处理问题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1990年) (三) 七、 关于联营合同解除后的财产处理问题 (三) 联营体在联营期间购置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不能分割的,可以作价变卖后进行分配。变卖时,联营各方有优先购买权。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