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年)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动力,对于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 积极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1.
依法保护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案件,严惩强制“二选一”、低价倾销、强制搭售、屏蔽封锁、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依法认定经营者滥用数据、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保护中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空间。健全司法与执法衔接机制,支持反垄断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加强沟通协作,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2.
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政审判,支持行政机关整顿违法经营,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管,保护中小微企业经营自主权。推动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促进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市场主体涉诉信息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整合,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供有力司法支持。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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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2004年)
-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2006年)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重庆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2002年)
-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储粮总公司关于做好2009年油菜籽收购工作的通知(2009年)
-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年)
- 公安部公告――关于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2017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3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6年)
-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2020年)
- 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