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 5. 5.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 目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