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2024年) 10.
10. 执行决定书(上级法院依报请协调执行争议用)
××××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执协……号
××××人民法院、××××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执行的×××与×××……(写明案由、案号)一案,与××××人民法院执行的×××与×××……(写明案由、案号)一案,因……发生执行争议,××××人民法院报请本院协调。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协调处理的具体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0条规定,决定如下:……(写明协调处理结果)。
本决定立即执行。
××××年××月××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