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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叉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2024年) 9.

9. 异议审查。执行实施权转移后,执行审查权一并转移。执行案件被指令或者提级执行后,当事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由提出异议时负责该案件执行的法院审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