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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2年) 1.
1. 切实增强服务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使命担当。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司法服务“三农”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密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时效性导向,创造性开展工作,采取切实有力举措服务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