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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移送公安机关”问题的批复(1998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效力 现行有效
(1998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