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1997年) 249. 聚众持械劫狱罪(第317条第2款) 第三节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1997年) 第三节 249. 聚众持械劫狱罪(第317条第2款)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249. 目录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