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乡村振兴局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2022年) 四、 促进传统工艺发展振兴 (十) 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知识产权局、乡村振兴局关于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的通知(2022年) (十) 四、 促进传统工艺发展振兴 (十) 提升发展活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传统工艺企业,支持其全面掌握并运用传统工艺核心技艺和关键技术,在保持传统配方和工序的基础上,鼓励运用现代生产技术和管理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鼓励传统工艺企业区分手工制作和机械生产,设立专门的手工生产线,进行开发创新,提高手工价值,丰富产品品类,培养高端品牌,满足不同消费需求。对于传统工艺保护成效明显、研发设计能力出众、人才优势突出、带动能力显著的传统工艺企业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申报中予以倾斜。支持小微企业、非遗工坊等生产经营主体,依托传统工艺开展技能培训,带动就业创业,助力乡村振兴。鼓励相关文化企业合理利用传统工艺资源,吸纳传统工艺传承人、从业者参与生产。 四、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