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投资条例(2019年)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 政府投资条例(2019年) (一)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 超越审批权限审批政府投资项目; 第三十二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