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2002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2002年) 第三十三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