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2024年) 第四章 放射性药品的包装和运输 第十七条 放射性药品的包装必须安全实用,符合放射性药品质量要求,具有与放射性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包装必须分内包装和外包装两部分,外包装必须贴有商标、标签、说明书和放射性药品标志,内包装必须贴有标签。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2024年) 标签必须注明药品品名、放射性比活度、装量。 第四章 放射性药品的包装和运输 第十七条 放射性药品的包装必须安全实用,符合放射性药品质量要求,具有与放射性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包装必须分内包装和外包装两部分,外包装必须贴有商标、标签、说明书和放射性药品标志,内包装必须贴有标签。 标签必须注明药品品名、放射性比活度、装量。 第十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