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控制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1999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行政机关有理由认为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依法进行调查的,不受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