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2018年) 8. 改进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修订完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补齐制度短板;健全偿二代制度执行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监管合作,建立防范跨市场、跨领域、跨地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工作机制。推进建立分工协作、多维立体的风险监测体系,形成科学、高效、全面的决策支持能力。修订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操作规程(财会部)。 五、 工作要求 (三) 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2018年) (三) 8. 改进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修订完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补齐制度短板;健全偿二代制度执行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监管合作,建立防范跨市场、跨领域、跨地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工作机制。推进建立分工协作、多维立体的风险监测体系,形成科学、高效、全面的决策支持能力。修订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操作规程(财会部)。 五、 工作要求 (三) 层层压紧压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力度。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本单位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中的责任,确保相关任务分工落到实处。牢固树立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办公厅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的督导。党委巡视办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政治巡视。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工作要求和责任传导至保险公司,明确和强化市场主体在防控风险上的主体责任,将风险防范的端口前移。会机关各部门在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中,要注重左右协商、上下联动,防止出现政出多门,责任不清;要明确保监局在防范化解风险中应承担的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保监局和会管单位的作用。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