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2018年) 8. 改进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修订完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补齐制度短板;健全偿二代制度执行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监管合作,建立防范跨市场、跨领域、跨地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工作机制。推进建立分工协作、多维立体的风险监测体系,形成科学、高效、全面的决策支持能力。修订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操作规程(财会部)。 五、 工作要求 (二) 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2018年) (二) 8. 改进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修订完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补齐制度短板;健全偿二代制度执行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加强监管合作,建立防范跨市场、跨领域、跨地区交叉性金融风险的工作机制。推进建立分工协作、多维立体的风险监测体系,形成科学、高效、全面的决策支持能力。修订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操作规程(财会部)。 五、 工作要求 (二) 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确保工作部署落地生根。每项具体工作任务后用括号标注的单位为牵头的责任单位。牵头的责任单位负责统筹拟定三年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优先序和责任人;根据工作职责需要会机关有关部门、保监局和会管单位参与的,牵头单位应会商各参与单位,由各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拟订各自的工作方案交牵头单位,统筹形成专项工作方案。专项工作方案任务应细化到年到项,列入保监会年度工作要点,分阶段逐项落实。各单位要根据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进展和新形势,在每年年底对工作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办公厅要对保监会年度工作要点完成情况定期督促检查。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