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2018年) 2.

2. 改进公司治理监管制度。起草《保险公司治理监管办法》,提升公司治理刚性约束,修订完善保险公司“三会一层”监管规则,建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评价体系。建立全覆盖的关联交易监管机制,有效防范不当利益输送的风险。研究制定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制度(发改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战略风险监管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市场退出机制(发改部、国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