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2026年) 第六章 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2026年) 第六章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微短剧监督检查、应急处置、行政执法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指导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及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等行业团体对微短剧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提高内容审核把关能力。 第四十三条 微短剧创作、推广、播出单位应当依法配合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开展统计调查工作,自觉履行统计法定义务,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并为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开展数据…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