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彩票管理条例(2009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 彩票管理条例(2009年) (三)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彩票发行机构、彩票销售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 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