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 106 第八条 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106 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 / 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其他 第三条(一)中的全部区域 研究和试验发展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