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