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 第四章 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管理条例(1989年)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第四章 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第二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