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13年)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13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规定第二条包括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中增加有关招标的内容。 引用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第二条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