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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2020年) (四)

(四) 健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坚持“政府+市场”的模式,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查询机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整合共享各类涉企公共服务数据。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创新小微企业征信产品,高效对接金融服务。研究出台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中小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公示查询和信用监管等。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基础作用,将涉企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