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2006年) 第三章 评价内容 第二节 寿险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2006年) 第二节 第三章 评价内容 第二节 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十六条 风险识别与评估。寿险公司应建立和保持书面程序,以持续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计量、监测与评估。 第十七条 风险处理。对已识别的风险,寿险公司应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内部控制政策确定是否可接受,以确定是否进一步采取措施。风险可接受时,应监测并定期评估,以确保其持续…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