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1993年) 第二条 下列人员以职务名义使用的外交文书、信笺、信封、请柬、贺卡、赠礼卡等,应当印有国徽图案: 对外使用国徽图案的办法(1993年) 外交部副部长以职务名义使用的外交文书,可以印有国徽图案。 第二条 下列人员以职务名义使用的外交文书、信笺、信封、请柬、贺卡、赠礼卡等,应当印有国徽图案: 外交部副部长以职务名义使用的外交文书,可以印有国徽图案。 (九)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