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2005年) (2)
(2) 在经局方批准使用特殊导航方法导航的航段上实施的运行。
第 121.123 条 勤务和维修设施
每个实施补充运行的合格证持有人应当证明具有有能力的人员和充足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备件、地面设施和材料),对于飞机和辅助设备可以随时提供恰当的服务、维修和预防性维修。
第 121.125 条 飞行跟踪系统
第 121.123 条 勤务和维修设施
每个实施补充运行的合格证持有人应当证明具有有能力的人员和充足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备件、地面设施和材料),对于飞机和辅助设备可以随时提供恰当的服务、维修和预防性维修。
第 121.125 条 飞行跟踪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