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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2005年) (i)

(i) 接受所申请的全部修改;

(ii)接受所申请的部分修改;

(iii)拒绝所申请的修改。此时,合格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本条(d)款规定请求局方对其拒绝决定进行重新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