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2024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的行政处分: (一)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2024年) (一)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的行政处分: (一) 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对拟设代表机构、拟任代表的证明文件、材料进行审查、审核的; 第三十二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