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1991年) 第三章 登山活动 第十三条 外国人登山,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外国人来华登山管理办法(1991年) (一) 第三章 登山活动 第十三条 外国人登山,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按照国家体委批准的山峰和路线进行攀登,不得攀登其他山峰,不得越过批准的路线;外国登山团队之间不得互相转让攀登的山峰和路线; 第十三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