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 第十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收养协议,同时分别提供有关材料。 送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 (一) 第十条 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收养协议,同时分别提供有关材料。 送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出的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