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2005年) 一、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2005年) 一、 一、 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以合作、合资或独资形式提供中小机场委托管理服务,合同有效期不超过20年。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