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1987年) 第二条 国家对外债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1987年)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建立和健全全国外债统计监测系统,对外公布外债数字。 第二条 国家对外债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建立和健全全国外债统计监测系统,对外公布外债数字。 第二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