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 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以及公共场所等特定地区的需要,制定公共厕所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改造或者支持有关单位建设、改造公共厕所。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 公共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贮(化)粪池或者城市污水系统。 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动人口数量以及公共场所等特定地区的需要,制定公共厕所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定的标准,建设、改造或者支持有关单位建设、改造公共厕所。 公共厕所的粪便应当排入贮(化)粪池或者城市污水系统。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