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2001年) 第二章 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 第八条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2001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 第八条 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必备的城市勘察、测量、水文、地质等资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编制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要求。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