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19年) 第三章 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范围和要求 第八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二)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2019年) (二) 第三章 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范围和要求 第八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 (二) 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露或者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