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地下水管理条例(2026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含义是: 地下水管理条例(2026年) 地下水超采区,是指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超过可开采量,引起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引发生态损害和地质灾害的区域。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含义是: 地下水超采区,是指地下水实际开采量超过可开采量,引起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引发生态损害和地质灾害的区域。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