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2019年) 第五条

第五条 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由船方或其代理人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进出口岸手续。除本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或者其他特殊情形外,检查机关不登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