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2025年) 二、 试点投资要求 (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黄金业务试点的通知(2025年) (四) 二、 试点投资要求 (四) 完善信息管理系统。试点保险公司通过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开展黄金投资的,应当建立满足上海黄金交易所技术运营规范要求的信息技术系统,通过商业银行代理席位开展黄金投资的,应当做好与商业银行的系统与账户的对接工作,满足投资交易、会计核算和风险管理需要。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