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2025年) 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理财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2025年) 二、 二、 不断完善养老理财产品设计 (四) 丰富产品形态。鼓励试点理财公司发行10年期以上,或者最短持有期5年以上等长期限养老理财产品。对10年期以上养老理财产品规模占比较高的试点理财公司,在监管评级中予… (五) 完善收费模式。支持养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销售机构和托管机构在商业可持续基础上,对养老理财产品管理费、销售费和托管费等实施一定费率优惠。 (六) 适度提高产品流动性。依托现有市场及金融基础设施,研究建立养老理财产品转让、质押等服务机制,满足投资者罹患重大疾病等情形下流动性需求。健全风险防控安排,切实维护投… (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