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 3. 投资单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余额,不得超过该产品实收信托规模的25%(信用等级为AAA级的除外)。 (十八)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万能型人身保险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 (十八) 3. 投资单一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余额,不得超过该产品实收信托规模的25%(信用等级为AAA级的除外)。 (十八) 保险公司应当遵守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规定,加强万能险账户流动性管理,合理确定账户所投资资产的期限和比例。具体要求如下: 3.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