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设置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设置(2008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3号),现将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公布如下: 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