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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监管的意见(2026年) (七)
(七) 强化流向信息管理。对烟花爆竹及其生产用黑火药、引火线、退役发射药、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流向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确保流向信息标签内容与实际一致,实现许可资质、买卖合同、道路运输、产品流向、企业库存等相关数据信息动态关联。健全完善专业燃放类产品统一标识和登记管理制度。严禁向零售店(点)或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内销的专业燃放类产品由生产企业直接向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销售,批发企业、零售店(点)不得经营专业燃放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