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2017年) 七、 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2017年) 13 七、 组织实施 13 鼓励区域、行业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 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各省级人民政府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