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无锡民族工商业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无锡民族工商业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复函(2007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命名无锡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的请示》(苏政发〔2006〕9号)收悉。经研究并报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你省无锡市在建的民族工商业博物馆名称可定为“无锡中国民族工商业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