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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2020年)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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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

申请人可向人事档案转入地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协同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转出地办理相关手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