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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2010年) 26

26

对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情况报告国务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电监会